新高考是指我国自2014年起推行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旨在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终身学习体系。其核心变化体现在考试模式、评价标准和录取机制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核心改革方向
考试模式调整 由原来的文理科分科考试转变为“3+3”模式,即语文、数学、英语为必考科目,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科中任选3科。
评价体系优化
强调能力与素养并重,采用“四层考察+四项要求”: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修心价值;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
录取机制多元化
改变“一考定终身”模式,综合考量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含德育、体育、美育等)及高校专业需求。
二、主要特点
科目选择自由: 考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及报考专业要求自主选择3科,打破传统文理限制。
考试次数增加:部分省份通过增加考试次数(如“3+1+2”模式)提供更多机会,体现个性化发展。
难度与范围扩大:改革后考试内容更注重综合应用与创新,覆盖学科领域更广。
三、实施目标
通过改革缓解高考压力,促进素质教育,实现教育公平,为不同类型学生提供多样化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