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毕业生生源地填写规则如下:
一、核心原则
以高考户籍为准 生源地以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标准,不随后续户籍迁移或工作调动改变。
特殊情况处理
- 若高考后户籍迁出原就读地,仍以高考时户籍地为准;
- 若毕业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生源地仍保持高考时户籍地。
二、具体说明
时间节点: 以高中毕业、大学录取前的户籍地为准,与大学所在地或毕业后的户口地址无关;
信息来源:以教育考试院系统记录的户籍信息为准,若存在多次高考记录,以最后一次高考户籍地为准。
三、注意事项
填写时需明确至地级市一级,避免模糊表述;
若涉及外籍或港澳台居民,需按特殊户籍规定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