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建筑密度建议控制在 13%-20%之间,同时需满足不超过 40%-50%的总体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核心建议范围 专家普遍认为,建筑密度在 13%-20%
时,校园景观环境更优,能平衡建筑功能与公共空间需求。
总体上限要求
建筑密度不得超过 40%-50%,以确保有足够空间用于道路、绿化、广场及停车场等基础设施。
计算方式
建筑密度=建筑首层面积/规划用地面积。例如,1万平方米用地中建筑占地3000平方米,则建筑密度为30%。
与容积率的关联
高层建筑容积率通常在 2.8-4.5之间,若以2.8计算,建筑密度需低于14%才能保证环境舒适性。
总结: 大学建筑密度以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