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民主测评分数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标准,具体以实际组织要求为准:
一、 等次评分制(四分制)
评分标准
- 优秀:4分(平均分≥3.5分)
- 合格:3分(平均分≥2.5分)
- 基本合格:2分(平均分≥1.5分)
- 不合格:1分(平均分<1.5分)
计算方法
采用无记名投票,每位党员对其他党员进行打分,最终得分取算术平均分。例如某支部8人测评,总分为所有有效票的分数之和除以8。
二、 百分制评分制(五项指标)
指标构成
包含政治素质、工作表现、服务意识、团结协作等8项测评指标,每项设定标准分(如优秀100分、称职80分等)。
权重分配
- 测评得分占比60%
- 日常表现记录占比40%
例如:某党员测评总分为70分(满分100分),日常表现占40%即28分,测评得分占60%即42分,综合评定结果为合格。
注意事项
两种方式可结合使用,具体比例由支部根据上级要求确定;
需避免“唯票定结果”,综合日常表现、群众意见等;
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