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中国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则如下:
一、纳税义务人
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需对境内境外所得缴税。
非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仅需对境内所得缴税。
二、起征点与税率
起征点:
综合所得(含工资薪金)起征点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
税率:
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下:
- 不超过3000元:3%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10%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20%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2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 超过80000元:45%
三、申报与扣缴
申报时间: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年度汇算清缴。
扣缴义务:
由支付方(如国内公司)代扣代缴,非居民个人的境外工资若属于境内所得,同样需代扣代缴。
四、注意事项
境外工资若属于非境内所得(如在中国境外工作且居住不满183天),无需在中国缴税。
留学生打工收入若超过年度免税额度(如38万日元≈2.3万元),需缴税。
总结:中国居民个人境外工资是否缴税,取决于其是否为居民个人及收入是否属于境内所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具体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