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最新学生管理规定及江苏省相关生育政策,苏州大学女学生生育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总天数:
98天(含产前15天、产后83天)
产前休假:
15天,用于产前检查、待产准备等
产后休假:
83天,涵盖产后恢复、哺乳等阶段
二、特殊情况延长产假
流产/引产
- 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或引产的,延长产假至42天
- 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延长产假至98天
生育津贴计算
-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与产假工资两者取高值,但不重复享受
三、其他说明
法定节假日不计入产假天数
婚假13天、流产/引产42/98天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复学安排
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待遇,需于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申请复学
以上政策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针对已婚女学生休学条款),而产假天数依据2025年最新江苏省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