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职工出国探亲假的天数需根据亲属关系和婚姻状况确定,具体如下:
一、探亲假天数标准
探望配偶 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 30天
,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次使用,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
- 每年给假 20天;
- 连续两年未探亲的,可累计享受 45天探亲假。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
- 每 4年给假 20天,假期不累计。
二、特殊说明
路程假: 根据实际需要另计,包含在总假期内。 工资计算
基础假期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
路程费报销:
- 未婚职工:境内段往返路费可报销(限30%工资内);
- 已婚职工:境内段超过30%工资部分由单位承担,境外路费自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条件:需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且与亲属分居两地、无法在公休假日团聚。
首次出境探亲:归侨职工回国工作满10年且未出境探亲的,可享受 半年假期,后续按四年一次的频率执行。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及涉侨政策,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