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中升大学(高考)的总分为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统一考试科目 包含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选考科目
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自主选择3科,每科原始满分100分,转换为等级分后按100分计入总成绩,总分为300分。
总分计算方式: 统一考试科目450分 + 选考科目300分 = 750分
说明:
文科考生选考科目为语、史、地;理科考生选考科目为理、化、生。- 具体考试时间以当年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