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中的“等级考”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种形式,属于“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基本定义
等级考是学生在高中阶段自主选择的3门科目,用于评估学生在选考科目上的学术水平和学科特长,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二、科目设置与选择
科目范围 包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考生需从其中任选3科参加考试。
模式特点
- “3+3”模式: 全国统考科目(语数外)+3门等级考科目; - “3+1+2”模式
三、成绩呈现与转换
等级划分 成绩分为A、B+、B、C+、C、D+、D、E8个等级,依据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各等级权重(如A等级占15%)。
分数转换
原始分按等级换算后计入总成绩,具体转换规则由省级教育考试院制定。
四、与普通高考的关系
等级考成绩是高考总分的组成部分(占比30%-40%),与统一高考成绩共同决定最终录取结果。不同省份对等级考的权重可能略有差异,例如上海采用“3+1”模式,等级考占40%。
五、典型省份案例
山东省: 2020年夏季等级考科目为物理、思想政治、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为另一组,考试时间分批次进行; 上海市
总结
等级考是新高考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科目选择和等级评价,既考查学科知识,又兼顾学生兴趣与特长,为高校录取提供多元化依据。考生需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科目,并通过系统备考提升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