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退役后学费减免政策如下:
一、学费补偿/代偿标准
补偿/代偿金额
- 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按实际缴纳学费或助学贷款较高者执行)
- 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直招士官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万元)
- 补偿/代偿金额按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助学贷款(含利息)两者较高者执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补偿/代偿年限
- 本专科生:退役后复学可减免剩余修业年限学费
- 研究生:退役后复学可减免剩余修业年限学费,但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不在减免范围内。
二、学费减免适用对象
退役复学学生
- 保留学籍/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减免。2. 自主就业退役新生
- 通过高考、高职分类招考等考入高校报读的新生,可享受学费减免。
三、注意事项
不能同时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只能选择其一。- 超出标准部分需自行承担。- 复学后攻读研究生不在减免范围内,但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升学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