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临时工辞职的办理流程与正式员工基本一致,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提前通知与申请
书面申请:
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至人力资源部,填写离职手续表。
领导审批:
人力资源部将申请逐级报请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二、工作交接
交接内容:
按公司要求提交《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等材料,完成具体工作交接。
财务清算:
财务部结清工资、报销费用,办理保险减员手续。
三、合同终止
解除合同:
交接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社保与档案转移:
公司需在15日内办理社保减员及档案转移至人才交流中心或新单位。
四、其他注意事项
经济补偿:
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无过失或试用期提前3天),公司应在办结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
债务清算:
公司需清查在职期间的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等),避免遗留纠纷。
竞业禁止协议:
若公司要求签订,需在解除合同时明确相关义务。
特殊情况处理
单位拒绝辞职:若单位未在合理期限内批准,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结算工资、双倍工资(若未签合同)及经济补偿。
试用期辞职:试用期员工可提前3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手续更简化。
建议办理离职前与HR沟通确认具体流程,保留书面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