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能否出国需根据其是否受到限制出境的法律措施来决定,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基本条件与限制出境的关系
未受限制时 若法院未对被执行人作出限制出境决定,其可正常办理出入境手续,但需遵守高消费限制(如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受限制时
一旦法院作出限制出境裁定,被执行人需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或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方可申请解除限制。
二、解除限制出境的途径
履行法律义务
完成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并履行和解协议。
法院裁定中止或终止执行
- 执行法院可裁定中止或不予执行;
- 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中止执行。
申请删除失信信息
执行申请人需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方可解除限制。
提供担保或获得同意
- 被执行人需提供充分担保;
- 或获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
三、注意事项
出行方式限制
即使解除限制,被执行人仍可能被限制乘坐飞机、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需选择经济舱或自费出行。
配合调查义务
未解除限制期间,需配合公检法机关调查或提出复议、上诉,否则可能影响解除限制进程。
地域差异
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法院或出入境管理部门。
四、补充说明
护照与身份限制: 护照与身份证分属不同管理部门,仅限高措施不影响护照有效性,但出入境仍可能受限。 违规后果
建议被执行人优先履行法律义务并主动与执行机构沟通,以尽快解除限制并恢复正常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