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高考的现场考试内容因考试类型(音乐表演类/音乐教育类)和科目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器乐/声乐方向)
乐理 考查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记谱法、和弦、调式等基础理论,满分15分。
听写
包括单音、旋律音组、和弦、节奏等内容的听辨与记忆,满分30分。
视唱
识谱能力、音准、节奏控制及音乐表现力,通常为现场抽曲背谱演唱,满分15分。
器乐/声乐
- 器乐: 演奏2首自备曲目(如钢琴、吉他等),考察技巧、作品理解与表现力,满分240分。 - 声乐
二、音乐教育类
乐理与听写 同音乐表演类,满分30分。
视唱
同音乐表演类,满分15分。
主项/副项
- 声乐: 选择美声、民族或通俗唱法,自备两首曲目(含背谱演唱),满分165分。 - 器乐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评分标准:音乐表演类侧重技巧与表现力,音乐教育类更注重专业技能与教学潜力。
曲目要求:需根据目标院校的专业方向选择,部分院校对曲目风格有具体要求。
形式差异:器乐多为单人演奏,声乐可能要求配合简单伴奏。
建议考生结合自身特长和目标院校要求,制定针对性备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