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自考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专业课(含选考课)和实践环节,具体如下:
一、公共课(必考)
基础课程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公共课为所有专业必修。
理工类专业补充
- 需额外学习《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
应用类专业补充
- 需学习《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
二、专业课(8-16门)
核心课程
- 专业课根据报考专业设置,例如法律专业含民法、刑法、商法等,理工类含高等数学、工程力学等。
选考课
- 考生可根据专业要求选择选修课程,以修满学分。
跨专业考生
- 需额外加考与目标专业相近的课程(如从会计转汉语言文学需加考文学类课程)。
三、实践环节
部分专业需完成实践考试,具体要求以主考院校规定为准。
四、考试安排
考试周期: 每年4月和10月各举办一次,单科合格即可获得单科证书。 报考限制
建议:优先选择专业课难度适中的科目组合,避免一次报考过多导致时间压力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