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团出国的税费,需根据业务类型和地点综合判断,主要涉及以下税种:
一、营业税(已废止,但历史规定仍具参考价值)
境内旅游 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等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5%税率征收。
境外旅游
若旅游团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同样适用5%税率。
二、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提供旅游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三、关税
出国旅游时购买的物品若超过免税额度(如5000元),需缴纳关税,税率因商品类别和目的地而异。
四、个人所得税
旅游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其他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以应缴增值税为基数,税率分别为7%(市区)、5%(县城/镇)、1%(其他地区)及3%;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适用于拥有房产或土地的旅游企业;
印花税
对旅游合同等法律文书征收,税率因合同类型而异。
六、特殊说明
境外机场税: 指在境外机场缴纳的税费(如机场建设费),与国内机建费性质不同,需在入境时申报缴纳; 离境税
总结
旅游团出国的税费涉及国内环节的营业税(现增值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境外环节的关税等。建议旅游企业提前了解目的地税收政策,并做好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