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是学校承担法学专业教学管理任务的四个法学院之一,具体信息如下:
学院定位 属于山东政法学院下属的法学院系,承担法学专业教学及管理任务,是学校法学教育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
历史沿革
- 2000年8月由原法学理论教研室改组为法律四系;
- 2007年8月正式更名为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学科门类
以法学为主,同时兼有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
专业设置
涵盖法学、刑事司法、民商法、经济贸易法等专业方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
注意:
不同来源对“法学院”的具体划分存在差异,部分信息提到5个学院(如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等),可能与法学院系下属的子学院有关。建议以学校官网或权威部门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