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艺术类联考录取方式根据院校类型和招生计划分为以下三类:
一、艺术本科(一)录取
招生院校:独立设置艺术院校、重点院校经省招委批准设立的艺术本科专业。
录取规则:仅参加院校自主组织的校考,不参加全省统一联考。院校根据校考成绩确定合格生源,并结合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二、艺术本科(二)录取
招生院校: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
录取规则:需参加全省统一联考,成绩计入综合评价。具体录取时,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与校考成绩结合,未明确提及是否需要参加其他考试(如校考)。
三、艺术本科(三)录取
招生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
录取规则:通常需参加院校自主组织的校考,不参加全省统一联考。录取时依据校考成绩及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评定。
补充说明
专业范围:
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音乐、舞蹈、播音等)实行联考,但艺术本科各层次均不要求必须参加联考。
录取流程:
所有考生均需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部分省份采用平行志愿或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注意事项:
具体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及录取规则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建议考生及时关注最新政策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08年及近年政策文件,部分细节可能存在变动,建议考生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