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审表中填写学历时,需遵循以下规范:
一、学历层次填写
学历类别
按照国家承认的学历层次填写,例如:
- 小学、初中(九年制义务教育)
- 高中、中专、职校(中等职业教育)
- 本科、硕士、博士(高等教育)
- 在职研究生(需注明是否已取得学位)
填写格式
- 使用 全称填写学历类别,如“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若为应届毕业生且未取得毕业证书,可填写“本科应届”“研究生应届”等
二、学位信息补充
若在获得学历的同时取得学位(如学士、硕士、博士),需在“学位”栏单独填写
若通过 在职教育获得学历但未取得学位,需在“在职教育”栏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等
三、特殊情况处理
多重学历
若存在两种及以上学历(如本科+在职研究生),需:
- 在“学历”栏填写最高学历(如“本科”)
- 在“学位”栏填写“在职研究生”
- 在“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分别填写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未取得学位
若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途径获得学历但未取得学位,需在“学历”栏填写“自学考试本科”等完整表述
四、注意事项
信息一致性
所有学历信息需与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等原始材料保持一致
时效性
若当前处于学习阶段,建议预估毕业时间填写“XX学历-预计毕业时间”
格式规范
- 所有信息需使用 4位数字年份+2位数字月份(如202412)
示例填写
| 学历类别 | 填写示例| 备注 |
|----------------|-------------------------|--------------------------|
| 高中 | 高中 | |
| 本科 | 201909-202306(本科) | |
| 在职研究生 | 202009-至今(无学位) | 在职教育栏填写"研究生" |
| 博士研究生 | 202209-至今(已取得硕士) | 学位栏填写"经济学硕士" |
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学历变动、未取得学位等),需在备注栏说明。填写时务必仔细核对原始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影响政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