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工作职责是指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具体任务和规范。其核心职责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职责
规划与协调 全面规划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校内外相关部门(如教务处、德育处、社区等),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
制度与团队建设
制定家长学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考核机制,聘任家长学校顾问、"五老"成员及家长委员会人员,并组织专业培训与考核。
资源整合
联系社区资源、专家讲座等外部支持,为家长学校活动提供保障。
二、教育教学职责
课程与活动设计
编排符合新课改需求的课程,定期组织家长培训班、亲子活动、家庭访问及家长开放日,提升家长科学教育能力。
质量保障与评估
定期检查评估家长学校工作,通过教学观摩、家长反馈等方式改进教学方案,确保教育质量。
家校沟通
建立多元化沟通渠道(如网络平台、咨询卡),及时回应家长咨询,协调解决教育矛盾,促进家校互动。
三、服务与支持职责
家长素质提升
通过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帮助家长掌握现代教育理念,树立科学育儿观念。
特殊群体帮扶
关注特殊家庭需求,提供针对性指导,如心理辅导、学习支持等。
信息反馈与研究
定期收集家长、学生的反馈意见,开展教育趋势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四、领导与监督职责
目标规划
确立家长学校分层发展目标,审核教学计划,建立正常教学秩序。
民主管理
组织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听取家长建议,实现家校民主共治。
效果评估
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比,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工作。
五、其他职责
宣传推广: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家长学校活动,提高家长参与度。 档案管理
通过以上职责的履行,家长学校旨在构建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