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的入账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具体需结合业务类型和会计政策处理:
一、主要入账方式
股票发行溢价 当企业发行股票实际价格高于票面价值时,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例如,面值1元、售价10元的股票,溢价9元计入资本公积。
接受捐赠资产
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若捐赠价值超过应缴金额,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投资者投入资金超过注册资本份额时,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例如,注册资本100万,投资者投入150万,超出的50万计入资本公积。
债务重组收益
债务人确认的债务重组所得(支付清偿额-债务计税基础)或债权人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支付清偿额-债权计税基础)计入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项目
包括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债权人豁免债务等。
二、会计处理原则
借记与贷记方向:
资本公积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例如,接受捐赠时: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
特殊业务处理:
可转换债券转股、债务转股等需按权益法核算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
三、注意事项
资本公积不可计提折旧或摊销,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捐赠资产归企业所有,股东无权主张对应比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