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自考政策,转校(更换主考院校)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具体流程如下:
一、省内转校(无需办理手续)
无需额外申请 报名后可直接按原考试计划继续考试,毕业申请时选择新院校即可。
特殊情况处理
若需同时换专业,需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市/县自考办申请转考专业,经自考办审核后方可改报。
二、省际转校(需办理手续)
转出流程
- 申请时间: 3月1日9:00—5日17:00(系统维护时间22:00-次日8:00关闭) - 操作步骤
- 确认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原准考证所属地自考办办理转出确认
转入流程 - 档案接收:
转入省自考办将在3月18日公布电子档案信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
- 操作步骤:登录转入省自考管理系统→提交材料(准考证、身份证、转出证明等)→填写《转考(转入)登记表》→提交至县/区考办
- 审核结果:省自考办审核通过后,考生可查询结果并继续考试
注意事项:
省际转校需提前了解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如考试时间、合格成绩认可等)
本流程适用于本科及以上层次自考,专科生转专业需单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