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学历证明的开具方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开具方式
学校官方渠道 - 教务处/学生事务中心:
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等材料,由教务处审核后盖章。部分学校提供自助打印或邮寄服务。
- 学信档案网: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平台在线验证学历并申请电子注册备案表,但需注意该服务主要针对毕业生。
自助服务
- 部分学校设有自助打印机(如西校区、东校区),学生可直接打印学历证明,但需提前确认学校是否开放此服务。
二、注意事项
证明类型区分
- 在读证明:适用于低年级学生,由学院盖章后提交教务处。
- 毕业证明:仅应届毕业生可申请,需完成学业并通过学位审核。
材料要求
- 必备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申请表(部分学校需填写)。
- 特殊说明:部分学校可能要求提供成绩单或在校表现证明。
时效性
- 学历证明通常为有效期内使用,过期需重新申请。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教务处确认有效期。
法律效力
- 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遗失后可申请补办。
建议优先通过学校教务处或学生事务中心办理,确保流程规范。若需电子版,可关注学校官网或学信档案网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