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职称评审中市教育局的负责部门,需根据职称级别和行政区域进行区分:
一、高级职称评审(正高级、副高级)
评审机构:由广州市教育局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教育局评委办)负责。
办事地点: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
二、初级、中级职称评审
评审机构:由各区教育局受理并组织评审。
名额分配:部分城市(如泉州市)实行名额控制,例如2024年泉州市计划推荐41名正高级教师参评。
三、其他说明
校外教育机构教师: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评审。
材料审核与评审流程:通常由学校初审、教育局复审,最终由市教育局评委办组织专家评审。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泉州市、江门市等地教育局发布的最新通知,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具体咨询当地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