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审表中填写最高学历时,需遵循以下规范:
学历层次填写 根据实际获得的最高学历填写,例如:
- 高中及以下:直接填写学历名称(如“高中”);
- 大学本科:填写“本科”或“专科”;
- 硕士/博士:填写学位名称(如“理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
学位与学历区分
若同时拥有学位和无学位的最高学历,需分别填写。例如,某人先获得大专学历,后通过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则最高学历填“大专”,学位信息单独标注。
在职教育处理
通过在职学习获得更高学历时,需在“在职教育”栏注明学习形式,并分别填写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如“研究生/经济学硕士”)。
应届毕业生说明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填写“本科应届”“研究生应届”等字样。
信息真实性要求
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造假。若为在读学生,最高学历层次应填写“大学本科”。
注意事项:
不同单位或岗位可能有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