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成本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如下:
一、确定方法
先进先出法(FIFO) 按照存货进入企业的时间顺序,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成本也按此顺序计算。适用于存货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可避免成本高估。
后进先出法(LIFO)
先购入的存货后发出,成本按此顺序计算。适用于存货价格下跌的情况,可减少成本波动。
加权平均法
将期初存货与本期进货成本加权平均后计算单位成本,适用于价格波动较小的场景,可平滑成本波动。
个别计价法
对每件存货单独确定成本,适用于可明确追踪具体存货的情况。
二、成本构成
存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如设备折旧、水电费、劳动保护费等)。外购存货还需计入运输费、保险费等合理损耗。
三、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
通过支付现金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及税费为成本;非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公允价值及税费为成本。
会计准则:企业需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任选一种,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
四、注意事项
企业选定计价方法后不得随意变更,需定期盘点核实现际成本与账面差异。
间接费用(如管理费、折旧费)通常不计入存货成本,但可能影响制造费用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