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消防验收合格书需按以下步骤操作,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消防部门确认要求:
一、补办流程
报告遗失 :向原办理机关或当地消防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证件丢失情况。
准备材料
- 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 原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如有)
- 消防工程验收相关材料(验收报告、记录等)
- 遗失声明(市级报刊刊登)
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原消防大队或行政审批窗口办理补办手续。
审核与领取:
审核通过后按通知领取新证,通常需缴纳工本费。
二、注意事项
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虚假信息导致补办失败;
若涉及单位资质,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公章;
部分地区要求在媒体刊登遗失声明后方可补办,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