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历档案丢失后,需按以下流程补办,确保档案合法性及有效性:
一、补办流程
开具档案遗失证明 - 需由学校就业中心、教务处或原单位开具,加盖公章。
准备补办材料
- 必备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备案表、个人证件照。 - 其他材料:成绩单、奖惩记录、劳动合同(如有)、职称证书等,需原单位或学校盖章。
补办学籍材料
- 携带材料到毕业院校教务处或学生事务中心,补办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等,每份材料需加盖公章。
补办人事材料
- 有工作经历者需回原单位补办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由单位盖章后提交。
审核与封装
- 将补办材料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或就业中心密封装档,加盖公章。
存档与激活
- 将密封档案交至户籍地或就业地人才中心、教育局等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托管,部分需现场激活。
二、注意事项
时效性: 档案补办需尽快完成,避免影响就业或政审。- 材料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