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数总和法中,除以15的原因与该方法的核心原理密切相关。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年数总和法的基本原理
年数总和法是一种加速折旧方法,其特点在于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这种方法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年折旧额} = frac{text{固定资产原值} - text{预计净残值}}{text{预计使用年限总和}} times text{当年尚可使用年限}
$$
其中, 预计使用年限总和是固定值,计算公式为:
$$
text{预计使用年限总和} = n(n+1)/2
$$
对于使用年限为5年的固定资产,年限总和为:
$$
1+2+3+4+5 = 15
$$
二、除以15的原因
分摊原则 年数总和法通过将总折旧额按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进行分摊,前期年限长则分摊更多折旧,后期年限短则分摊较少折旧。除以15(即年限总和)是为了将总折旧额均匀分配到每一年,同时体现年限差异。
简化计算
使用年限总和法将每年折旧率固定为:
$$
frac{text{尚可使用年限}}{15}
$$
例如,第一年折旧率为5/15,第二年为4/15,依此类推。这种标准化计算方式简化了逐年调整折旧额的过程。
三、示例说明
假设某固定资产原值为18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9万元(5%),使用年限为5年:
第一年折旧额: $$ frac{180 times (1-5%)}{15} times 5 = 57 text{万元} $$ 第二年折旧额
$$
frac{180 times (1-5%)}{15} times 4 = 45.6 text{万元}
$$
以此类推,后续年份折旧额逐年递减。
四、注意事项
若固定资产在使用中期进行更新改造,需根据改造后剩余使用寿命重新计算折旧,此时需调整分子(剩余使用年限)和分母(剩余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年数总和法仅适用于预计使用年限固定且不会大幅变动的固定资产。
综上,除以15是年数总和法的核心计算要求,旨在实现折旧的合理分摊与税务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