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整复标准包括解剖复位和功能复位,解剖复位是骨折后通过复位,恢复了正常的解剖关系,对位对线完全良好。功能复位是指通过复位,虽然未达到正常的解剖关系,但是骨折愈合后,对肢体的功能无明显的影响。
一、功能复位的标准
矫正
骨折部位的旋转位移和分离位移必须完全矫正,才算恢复。
位移
如果是成年人,骨折恢复时缩短位移一般不会超过下肢骨折1cm,若是儿童,缩短位移距离通常不会超过2cm。
成角位移
骨折恢复后,患者骨折的部位进行活动时,会形成一个角度,即成角位移,并且会与关节活动的方向一致。
长骨干横形骨折,骨折端对位至少达到1/3左右,干骺端骨折至少应对位3/4左右。
二、功能复位的注意事项
骨折发生以后如果移位并不严重,可以采用手法复位。如果复位并不标准,但只是轻度错位,在骨折愈合后,对骨折部位的功能一般无明显影响,临床上称之为功能复位。
如果复位情况较差,一般会对以后的生活产生影响,具体情况需要到骨科门诊就诊复查,进一步了解复位情况。
对于骨折应尽量达到解剖学复位,但并非所有骨折均要求达到解剖学复位,并且部分骨折较严重,难以达到标准复位。
若非关节或非负重部位的骨折复位不标准,对以后的影响较小。但若关节部位或负重部位骨折复位不标准,则对患者以后的行走及功能存在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