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全国至少有 4个省份已明确取消职称英语考试的硬性要求,具体如下:
一、明确取消职称英语考试
北京 自2017年1月1日起,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相关要求。
广东
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中,取消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河南
县以下单位申报职称时不再要求外语能力,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也不再将外语作为必备条件。
山东
2017年起取消职称外语考试,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不再强制要求,高级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二、其他调整地区
浙江温州: 自2016年起,中、高级职称评审不再将职称英语作为必备条件,仅作为晋升参考。 江苏常州、江西长春、吉林长春
三、补充说明
政策差异:部分城市(如北京、山东)对不同职称层级的要求不同,需注意区分。例如北京中小学教师自2017年起无需参加考试,而其他地区可能保留考试要求。
用人单位自主权:即使省级政策取消,部分单位仍可能根据岗位需求设置外语能力门槛。
改革趋势:更多省份(如浙江温州)将外语能力纳入晋升参考而非必备条件,未来可能逐步推广此类改革。
建议考生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或单位通知,以确认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