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职录取主要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具体流程和规则如下:
一、招生分类与录取模式
招生类别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高职招生分为两类:
- 普通高中生: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排序录取;
- 中职生:分为9个类别(如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按类别分别录取。
录取模式 - 平行投档:
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分=文考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比70%);
- 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常规志愿按1:1比例录取,征求志愿按缺额1:1比例录取。
二、录取流程
投档阶段
- 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将考生档案投递至高校;
- 中职类考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排序后投档。
阅档与审核阶段
- 高校对考生档案进行审核,剔除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
- 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审核高校录取结果。
录取阶段
- 系统按专业计划数排序考生,采用“分数优先、专业优先”原则录取,一个考生只能被录取一个志愿;
- 若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可申请降分录取(如投档分下20分内)。
三、特殊政策
单招录取
- 部分高职院校可组织单独考试,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单招录取学生不得参加当年统一高考,且不能转学。
免试政策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可免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技能测试;
- 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免职业技能测试。
艺术类录取
- 按省级统考成绩达标的基础上,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 综合分计算公式:
$$
text{综合分} = (text{文考总分} + text{政策性加分}) times 40% + text{省级统考成绩} times 2.5 times 60%
$$。
四、注意事项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未达线的考生无法参加录取;
考生需关注本省《招生专业目录》及院校招生计划;
录取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生效。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东省及其他省份的录取政策,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