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就业类型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就业计划和实际情况选择,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非定向就业
定义 指考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可自由选择就业方向。
适用对象
- 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或单位未推荐);
- 希望自主择业的在职人员。
填报要求
- 无需在报名时填写具体单位信息;
- 毕业后可通过双向选择就业,或直接进入社会。
二、定向就业
定义
考生需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或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一定年限。
适用对象
- 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推荐读研的考生;
-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通常限回原单位)。
填报要求
- 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
- 部分院校要求签订费用由单位承担的培养协议。
三、其他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签约三方协议: 若选择灵活就业或与单位签订三方协议,需在报名时注明; 特殊情况处理
建议考生根据职业规划、当前就业状况及单位政策综合选择,并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中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