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推荐表中奖惩情况的填写,需根据实际情况规范操作,具体建议如下:
一、奖励部分的填写
奖学金 列出所有获得的奖学金,包括学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需注明获奖时间、名称及颁发机构。
荣誉称号
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需提供荣誉证书。
证书类奖励
如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需附上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其他奖励
参与竞赛获奖、社会实践优秀等可酌情填写,但需确保有学校记录或证书支持。
二、惩罚部分的填写
学校处分
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需按时间顺序填写处分原因及处理机构。
违纪行为
包括逃学、旷课、学术不端等,需如实说明情况。
三、注意事项
真实性原则
奖惩情况必须真实可信,所有信息需与档案记录一致,避免编造。
突出重点
- 奖励部分优先填写分量较大的项目(如国家级奖学金、竞赛获奖等)。
- 惩罚部分仅需填写影响较大的违纪行为。
格式规范
按“时间-奖励名称-获奖等级-颁发机构”格式填写,多个项目需分点罗列。
无奖惩情况
若无相关记录,直接填写“无”即可。
四、特殊情况处理
证书缺失: 若无获奖证书,可填写“无”,但需在面试中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处分影响
建议填写前仔细核对档案内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若对填写规范有疑问,可咨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