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灵活就业人员退保的相关政策,退保流程和条件如下:
一、退保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或出国定居 仅限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注销户口的人员可办理退保。
重复参保且劳动关系终止
若存在重复参保且已结束劳动关系,可申请退保。
达到退休年龄未缴满15年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时,可申请退保。
二、退保流程
单位办理停保(推荐)
- 单位需为参保人员办理停保手续并结清欠费。
- 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保单》等材料。
个人申请退保
- 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如有)、参保证明、停保申请表(单位盖章)。
- 提交材料至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
- 完成审核后,退保款项将退还至指定银行账户(一般需1-2个月到账)。
三、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部分地区需)。 特殊情况材料
出国定居:提供出国证明、销户文件;
代办办理:需代办人身份证及公证授权书。
四、注意事项
退保损失:
- 个人账户储存额将全部退还,但无法获得养老金;
- 若已缴年限不足15年,个人账户可能按比例退还。
替代方案:
- 可选择转为居民社保(需符合条件);
- 建议缴费满15年后退休,以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具体政策和材料要求。若存在疑问,可拨打12333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