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对学校规模有明确限制,具体标准如下:
一、普通中小学班级规模限制
小学阶段 - 班额不得超过45人,以不超过6轨为宜。
- 低段小学原则上不实施寄宿制。
初中阶段
- 班额不得超过50人。
起始年级实施标准
- 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面达到标准班额。
- 2018年要求66人以上超大班额控制在1%以内,2020年基本消除;6人以上大班额控制在3%以内,2020年基本消除。
二、其他相关要求
学校设置与规划: 城市中小学校布点需与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规划,1.5-2万人口设置1所小学,2-3万人口设置1所初中。 寄宿制学校
三、政策目标
通过以上措施,山西省致力于消除大班额现象,提升教育资源配置质量,促进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