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退钱流程和注意事项,综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保条件
达到退休年龄未缴满15年 若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不足15年,需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
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
若存在重复参保且已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退保,退还个人账户部分。
出国定居
参保人员出国定居的,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二、退保流程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卡(如适用)
- 《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最后参保地的社保局,填写完整申报表。
审核与退款
社保局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储存额(约40%缴费比例)将一次性支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统筹账户不可退
养老保险中60%进入统筹账户,个人无法直接退回,退保时仅退还个人账户部分。
退保损失
若选择退保,将损失约12%的缴费金额(即60%统筹账户+40%个人账户),且需满足上述条件。
转移或续保建议
若未达到退休年龄,可办理转移手续至新单位或以个人身份续保;若后续就业,建议避免重复参保。
四、特殊情况处理
缴费中断后重新就业: 中断期间个人账户暂停计息,重新就业后需缴费满1年才能享受待遇。 身故退保
建议办理前仔细核对参保条款,避免因政策差异影响退保金额。若对流程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