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就业创业证的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主要用途
就业与失业管理 - 作为就业、失业登记的法定凭证,记录个人就业状态变化。
- 失业人员凭证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证件内页登记享受信息。
政策扶持与补贴
- 创业支持: 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及职业培训补贴。 - 灵活就业
- 就业困难群体:获得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劳动争议维权 - 作为劳动合同期限、工资支付等争议处理的重要证据。
二、使用规定
实名制管理
- 证件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转让、涂改或伪造,否则将注销失业登记并终止政策享受资格。
保管与变更
- 失业/自主创业期间由本人保管,被单位招录后由单位代管,离职后交还本人。
- 就业/失业状态变化需及时到人社部门办理信息更新。
三、丢失处理
证件丢失后需立即补办,可通过以下途径:
补办流程:
到街道(镇)、社区(村)人社平台申请,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临时措施:
若需办理相关业务,可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由单位代办或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四、注意事项
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具体要求以当地人社部门为准。
部分政策可能因地区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