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征集志愿是指在高考录取过程中,针对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符合条件考生开放的一次追加录取机会。以下是具体说明:
定义与触发条件 当某批次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即第一志愿录取后仍有空缺),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允许未被录取且分数达到该批次省控线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
适用对象
仅限未录取考生,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 状态为“自由可投”(如未被锁定志愿、未被录取等);
- 分数达到该批次省控线以上。
填报时间与次数
- 每批次通常设置1-2次征集志愿,具体由各省规定(如湖南本科提前批设1次,普通志愿设2次);
- 时间在常规录取结束后统一公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
志愿结构与规则
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一致,遵循平行志愿规则(如“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部分省份允许降分录取(如二次征集时控制线下降20分),但需以当年政策为准。
注意事项
- 不可放弃已录取志愿重新填报征集志愿;
- 建议提前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公告,合理评估自身分数与院校匹配度。
总结:
征集志愿是高考录取的“补录通道”,为考生提供第二次冲刺机会,但需谨慎评估风险,避免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