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应停发失业保险金,若仍发放可能涉及信息未及时更新或流程未完成。以下是具体说明:
停发条件 重新就业后,若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保(包括住房公积金)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失业保险金将依法停发。
未领完失业金的处理
- 若在领取期间重新就业但未及时备案,可向社保部门申请退还当月应领的失业金。 - 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剩余未领取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信息与流程影响
若新单位未续缴社保或未在劳动就业部门备案就业,可能仍会发放失业补贴(临时性保障,最多6个月),但正式失业金会中止。
建议:
若发现重新就业后仍发放失业金,需及时联系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就业状态及缴费情况,确保信息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