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就业部门意见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规范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格式要求
单位名称 填写学校全称(如校名+就业指导中心)。
意见内容
- 核心表述: 使用"同意推荐"或"同意接收"等规范用语。 - 补充说明
签署要求 - 需加盖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公章。
- 注明日期,格式通常为"2025年4月21日"。
二、注意事项
信息准确性
- 确保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等基本信息与就业协议书中一致。
- 若学生为定向就业,需在培养类别中选择"定向"并注明接收单位。
档案管理
- 若单位已确定接收档案,需在协议书中明确档案转入单位及主管单位,并加盖公章。
- 未明确接收单位时,需学生自行落实档案托管或回原籍。
其他栏位关联
- 学院意见栏由辅导员签署并盖章,内容通常包含对学生的综合评价。
- 三方协议书中"学校名称"栏需与就业部门意见中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三、示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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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就业部门:校就业指导办公室
日期:2025年4月21日
关于[学生姓名]同学的就业推荐意见:
该生在校期间表现优异,思想积极向上,学习刻苦且成绩突出,积极参与科研项目与社团活动,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同意推荐至[用人单位名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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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非定向就业: 培养类别选择"非定向",无需单位接收档案。 国际就业
建议填写前与学生及用人单位确认具体要求,确保协议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