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解约需遵循协商一致或法定事由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解约方式与条件
协商一致解除 - 双方需书面沟通并达成一致,明确解除原因、时间及后续责任。 - 任意一方均可发起申请,需对方同意后提交学院和学校审核。
法定解除事由
- 违约解除: 如一方未履行协议(如未按时报到、未提供服务等),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 - 不可抗力
二、解约流程
线上操作(以“北疆就业”平台为例) - 发起申请:
登录平台后,进入“解约中心”或“网申签约”栏目,填写解约原因并上传解约证明(如离职证明)。 - 审核流程:双方同意后提交学院、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恢复网签资格。
线下操作 - 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及解约证明至学校就业指导处,经审核后缴纳违约金(如有约定)。
三、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
需留存解约函、协商记录等书面材料,以备后续纠纷。- 时效性:解约后需及时与新单位签约,避免影响就业。- 法律风险:违约解除可能影响个人信用及学校声誉,建议提前与学校就业指导处沟通。
四、法律依据
协商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违约与法定解除:依据协议条款或《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六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