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岗位减税主要针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情况,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政策适用对象
企业类型 :所有类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重点群体
- 脱贫人口
(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持证失业人员: 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扣减标准与计算方式
基础标准 :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至7800元(由地方确定)。多人叠加:
可累计扣减。
计算公式
- 企业招工:
`减免税总额 = Σ(实际工作月数÷12×定额标准)`(按年分月计算);
- 个体经营:直接按户每年2.4万元限额扣减。
三、扣减顺序与限制
扣减顺序:
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年度限额:
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时,以实际税额为限,不可结转下年。
四、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当前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地区差异:具体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四川为7800元/年。
示例:某企业招用5名持证失业人员,其中3人工作满1年,2人工作6个月,按最高标准计算,总减免税额为`3×7800 + 2×(6÷12×7800)= 3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