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书的补写流程,根据不同学校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差异,但一般可参考以下通用步骤:
一、补写流程
联系原签约单位 首先需联系原用人单位,说明协议遗失情况,请求其提供补办协议书的书面证明。
提交补办申请
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用人单位办理补办手续:
- 遗失证明(如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有效证件;
- 新单位录用证明(如签订新协议的单位盖章文件)。
学校审核与补发
-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
- 完成补办申请表填写(部分学校需在就业网站在线提交);
- 完成相关系统录入及纸质协议书的补发。
二、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部分学校要求在每年6月10日后不再办理补发手续,需关注学校通知; 补发的协议书中需注明“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填写申请表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应聘意向等内容与原协议一致,避免影响后续就业流程。协议效力:
信息准确性:
三、特殊情况处理
协议解除后补发:若原协议因违约解除,需先办理解约手续,再申请补发;
跨校补办:若原学校无法补发,可联系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省级就业平台申请。
建议优先联系原签约单位获取补办支持,若遇流程问题可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不同地区高校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