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退休人员再就业时填写资料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基本填写原则
单位与职业栏 - 单位:
填写当前工作单位全称(如返聘单位、新任职单位等)
- 职业:注明新职位名称(如“工程师”“教师”等)
就业状态栏 - 优先选择“在职”或“退休”(根据具体表格要求),部分表格需在备注栏说明“退休后返聘”
二、特殊情况处理
无固定工作
- 若退休后未再就业,可填写“无单位”或“自由职业”,职业栏注明“无职业”
灵活就业
- 如从事个体经营或临时性工作,单位栏填写营业执照名称,职业栏注明“自由职业者”
三、注意事项
遵循具体要求: 不同表格对“退休”和“再就业”的定义可能不同,需以官方说明为准 保留证明材料
通过以上方式,可确保退休再就业人员的信息准确反映当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