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再就业年假计算需分情况处理,具体规则如下:
一、年假天数计算规则
折算方法 当年度年假天数 = (入职后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 全年应休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 若折算后不足1天,则不享受年休假。
新单位独立计算
离职后新单位需重新计算年假,与前单位无关联。新单位按入职后累计工龄确定年假天数,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才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工资补偿标准
未安排年假
按日工资300%支付未休天数工资(如3倍工资)。
已安排但不足
按日工资200%补差。
三、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离职时未休年假按比例折算,多于折算天数不再扣回。
维权要点
- 离职前30天书面申请休假,保留考勤记录;
- 拒绝"自动放弃"条款,要求3倍工资补偿。
四、典型案例
例如:某员工累计工龄8年,2023年离职时已休2天,2024年入职新单位后剩余180天。- 应休天数: (180 ÷ 365) × 5 ≈ 2.47天(按1天计算); 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