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档案转移需根据就业状态和地区政策进行不同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档案存放方式
原单位破产或未就业 若原单位破产或持续未就业,档案可转至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就业后转移
所在单位性质不同,档案管理方式有差异:
- 单位接收: 转至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 人才市场托管
- 街道办托管:部分地区允许存放在街道办事处(手续较复杂)。
二、转移流程
确认档案状态 联系原档案存放单位或人才中心,确认档案是否已转出或可接收。
准备转移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有效证件,部分地区需填写《企业员工转移流动表》或《灵活就业人员转移申请表》。
办理转移手续
将档案提交至新单位或人才中心,完成审核和登记。跨省转移需在1个月内办理。
社保关联
转移完成后,需在社保机构重新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关系,填写参保登记表并缴纳社保费用。
三、特殊情况处理
原单位下岗职工: 档案可能留存原单位或移交人才市场; 高校毕业生
四、注意事项
档案转移期间需保持社保缴费,避免断档影响退休金计算;
跨省转移需关注各地政策差异,部分城市对转移时间有明确要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中心,确认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