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志愿填报成绩的计算方式主要分为成绩等级划分、总分合成及录取规则三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成绩等级划分
等级标准 - 必修学科:
原始分100分,A级(90-100)、B级(89-75)、C级(74-60)、D级(59分以下)
- 选修学科:原始分120分,A级(前20%含20%)、B级(前20%-50%)、C级(前50%-90%)、D级(90%以后)
- 合格线:单科C级及以上比例需≥95%
不合格处理 - 必修学科任一科目为D等(信息技术不合格视作D等)者,无法填报普通类志愿。
二、总分合成
计算公式
- 普通类:
`学考总分×40% + 术科统考成绩×1.5×60%`
- 艺术类:`学考成绩×60% + 术科统考成绩×40%`(如播音类)
- 体育类:`学考成绩×40% + 术科统考成绩×60%`
有效期 - 必修学科成绩从应届高考起算,有效期3年;选修学科成绩当年有效。
三、录取规则
排序原则
- 普通类:
按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 艺术类/体育类:总分合成后排序,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总分排序
特殊政策
- 部分省份对内高班、内职班学生成绩单独划定标准。
四、注意事项
具体比例和规则可能因地区而异,需以当地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成绩等级和总分计算均需通过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