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最新政策,就业登记办理分为用人单位招用和劳动者自主就业两类,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登记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需在招用劳动者后30日内完成就业登记备案。
所需材料
-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原件
- 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办理流程
- 用人单位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粤省事”小程序提交申请;
- 线下窗口办理时,携带材料至区县人社局窗口提交。
二、劳动者自主就业登记
办理条件
-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居住证);
- 需提供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
所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明(如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情况需要)。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携带材料至佛山市人社局或区县人社局窗口办理,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登记证; - 线上办理
三、注意事项
档案问题:毕业生需确保个人档案已寄达佛山,可通过学校就业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查询进度;
材料审核: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逾期未办理可能影响就业权益。
建议优先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佛山人才网等官方渠道办理,流程更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