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就业登记的相关要求,雇主在填写就业登记表格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 填写工商登记或相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完整名称,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保持一致,避免使用简称或缩写。
单位法人码
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编号或法人证书号码。
社保登记证号
若已办理社保登记,需填写社保登记证号码。
单位性质
根据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类型选择: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
经济类型
按营业执照公司类型或法人证书出资性质填写(如有限责任公司、个体经营等)。
行业分类
按国家标准填写行业分类名称。
注册地址
填写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上的注册地址。
二、联系方式
需提供单位联系电话。
三、其他注意事项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需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无法人资格单位填写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单位注册时间
若已办理营业执照,需填写成立日期。
四、特殊情况说明
灵活就业人员:
若雇佣灵活就业人员,需在表格中选择“灵活就业”类型,并填写就业地点、时间及雇主信息。
新注册企业:首次办理就业登记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
建议填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注册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若需办理失业登记人员就业登记,需同时提交失业登记证。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指南及相关部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