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是否为初次就业,主要依据个人在读最高学历期间的社保缴纳记录和劳动关系情况,同时需注意特定群体的特殊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社保记录是核心判断标准 - 在读最高学历期间 无社保缴纳记录和劳动关系
,毕业后视为初次就业。
- 若在读期间 存在社保记录(如本科/硕博期间已参保),则毕业后不视为初次就业。
- 若在读前已参保但 及时中断社保,毕业后仍可算作初次就业。
特定群体的特殊规定
- 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 若被安置单位离职后重新就业,仍视为初次就业,但军龄不计入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其他注意事项
- 部分地区(如无锡市)对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有额外规定:初次就业者试用期可能长达12个月(合同期≥3年)。
- 若存在非全日制学历或海外留学经历,可能影响初次就业认定,需结合具体政策。
总结:
以社保记录为主,结合个人经历和群体政策综合判断。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获取最新实施细则。